【守望先锋/R麦】合久必婚

*退伍军人莱耶斯x诗人麦克雷AU


莱耶斯在用冷水洗脸。这里的水冰冷刺骨,能让他迅速从倦怠的困意中解放出来,他浸湿了毛巾,用力地擦了擦脸颊。镜子里的人是他,棱角分明,鼻梁高挺,眼睛里有明亮的光彩。他关掉了水龙头,转身走出卫生间。他习惯在黎明初始的时候起床,已经持续了十年,麦克雷在最初的时候经常不满他的作息,因为他自己随性惯了,想睡到几点便睡到几点,但认识莱耶斯后,就不免被莱耶斯的起床声吵醒。


麦克雷的睡眠很轻,莱耶斯一度以为他的情人比他更有问题,但后来的好一段时间里,莱耶斯证明自己错得离谱,这个人灿烂如同太阳,笑容有种让人难以抗拒的魔力,就像金黄的稻田。战争已经结束了十年,他认识麦克雷也有十年了,说不定十这个数字本身就是一个分水岭,莱耶斯听说麦克雷新出版了一本诗集,他没有去买,可能在等麦克雷傻兮兮地抱着他的书,在扉页上签名,再写一行,致加布里尔·莱耶斯,然后塞进他的书架里。他的书架上堆满了麦克雷带来的书籍,莱耶斯偶尔也会看,他的生活刻板,在安稳一年后终于找到了一份安保的工作,他猜旁人只是看中了他退伍军人的背景,而不是他真正的能力。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?重要的是,他找到了工作,并能养活自己。他的情人是个诗人,浪漫主义者,莱耶斯猜,他说了,他的麦克雷是温暖的太阳,而莱耶斯一直如此认为。


他的脚步很轻,莱耶斯打开门,想要取晨报却发现麦克雷缩在他的门前,他惊讶地看着环着膝盖,坐在冰冷台阶上的麦克雷。麦克雷从未这样落魄过。一时间莱耶斯脑袋里窜过几个念头,但他说不出一句话,本能地,他竟觉得麦克雷十分陌生。他的小太阳,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模样了?


“加比。”麦克雷抬起头,他的脸上有手腕压出来的红痕,而莱耶斯发现麦克雷在哭。他忽然开始无从安慰麦克雷,他甚至不知道麦克雷在伤心些什么,莱耶斯唯有点了点头,“早上好,麦克雷。”


“你从不叫我杰西。”他在控诉,莱耶斯顿了顿,“习惯使然。”


“我明白。”麦克雷说,“要不要和我聊聊天?”


所以,这就是你在湿冷的清晨,可怜兮兮地红着眼圈,抱着一本诗集缩在我门口的原因?仅仅只想聊天?莱耶斯叹了口气,他没有选择拉着麦克雷进屋,而是选择了和麦克雷一起并肩坐在石阶上。显然挨着肩膀的亲密距离让麦克雷有些高兴,他吸了吸鼻子,而莱耶斯却忽然觉得麦克雷实在太好满足,容易得让他的心赤赤地疼。莱耶斯隐约察觉到了什么,他想更进一步,抱着麦克雷,但麦克雷躲过了。


“不,我,我想这样就很好了。”他的情人低着头,有些踟躇,极力掩饰着刚刚哭过的事实,莱耶斯揉了揉他蓬松的头发,“是的,我会和你谈谈。”


“只是聊天……你说得太生硬了,我不想上升到那种地步。”麦克雷比划着说,小心翼翼地,生怕莱耶斯会一走了之似的。“加比,你觉得,十年时间长吗?”


“取决于是哪个十年。”莱耶斯说,十年前的十年对他来说漫长得犹如几个轮回,但十年后的这个十年,他却觉得晃眼就过去了。在战争结束后,他拖着疲惫的身躯,终于在和缓的西部安稳地住了下来,可一开始,他并非如此平和。病痛困扰着他,梦靥袭来,使得他不得安生,曾几何时的每个晚上,莱耶斯都会大吼出声,将靠近他的医生一拳打翻在地。当他清醒过来时,一种油然而生的废弃与罪恶吞噬了他,莱耶斯甚至……不,他没想过去死,但一定比现在活得不堪。“有你的十年很快。”


麦克雷被逗笑出声,但他的嘴角只是上扬了几秒钟,就又变回了扁扁的样子。清晨静悄悄的,如果不看湛蓝的天几乎可以比作是深夜,只有几只乌鸦在哑哑地叫,麦克雷盯着其中一只直到它箭似地飞走了。他沉默了好一会儿,才再次开口,“一开始的时候,有你,对我来说日子也过得很快。但后来就不是了,时间越来越慢,几乎变成了煎熬。”


莱耶斯震惊地看着麦克雷。


“你是想说,这段关系让你困扰吗?”莱耶斯尽量选择了柔和的语句去问他的情人,万幸的是,后者摇了摇头。“你还是不懂,加比……我是说,我们上床,接吻,但我还是得开三十五分钟的车来你这里,然后,再开三十五分钟的车回家。”


莱耶斯点点头。“是这样没错。”


“我想起了很久之前,那时候似乎不是这样的。”麦克雷闷闷地说,“我不知道我怎么了……或许今天我不该来……或者不该这个时候来,也许晚上,晚上我来的时候你会抱我,喝上一两杯香槟或者红酒,然后,然后在床上吻你。”


“说得好像我们见面只为了做爱一样。”莱耶斯脱口而出,但立刻,他就看到了麦克雷那双湿漉漉的,泛着水光的红眼睛。他忽然张口结舌,莱耶斯猛然发现,他们的关系的确就像他说的那样,见面,拥抱,亲吻,做爱,然后麦克雷自己开车回家。


“我已经三十岁了,加比。”麦克雷低声说,“我好怀念十年前。我还有足够的时间挥霍。十年前,我还是个毛头小子,有在医院爬上你床的胆子。我还记得,你睡得不好,半夜就大喊大叫,吵醒了我,我本来想下床给你一拳,但你一把抓住了我,我就跌到你床上去了。”


莱耶斯只觉得心里有团酸涩的火在烧。“嗯,我记得,然后你就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了。”


麦克雷咧了一下嘴,“那是个意外,真的。但那个意外很好……非常好,加比。第二天我是湿着裤子爬回自己病床上的,哈哈,那时候,医生说我有躁郁症,然而我想那天之后我就全好了,被吓好的。你知道,诗人总是神神道道的,我想我绝对是其中的一员。”


“我没想到后来会在酒吧遇见你。”莱耶斯陪麦克雷一起回忆过去。“你那时候还没满二十一。”


“而你在酒吧的神情,就好像一头野兽。”麦克雷缩了缩肩膀,“好奇妙啊,当时我只想吻你。”


“你也的确那样做了。”莱耶斯说,“我从未发现有人会像你一般灿烂。在我像一坨狗屎的时候我遇见一个人,那很好,麦克雷,你不知道那有多好。后来我觉得,如果在你烂的时候还有人没放弃你的话,最好快点振作起来。一来,也许那人等你的时间有限,二来——”


麦克雷打断了他,“二来,辜负那个人也许比成为烂泥更难受。”


“你说得对。”


麦克雷叹了口气,“我知道,我也该振作起来……加比,我觉得我曾经是个太阳,但现在不是了。我越来越惊慌,我想是年纪使然。你,你总有一天要结婚,娶个美丽温柔的妻子,然后有一两个鬼灵精的小孩子。”


莱耶斯震惊地问,“为什么你会这样想?”


麦克雷眨眨眼,嘴唇紧抿泛白。“难道不是吗?”他说,“你从不清楚我的事,加比,你从不买我的诗集,从不留我过夜……除了一开始的时候。”


莱耶斯深吸一口气,“我以为,你讨厌我的作息。我以为,你会一直送我诗集。”


“我他妈的爱死你了就算讨厌你的作息我还是他妈的爱疯你了。”麦克雷忽然爆发出一声让人心碎的抽泣,“你从不知道,你在平日上班,所以我们一直约在六日才见面,但我想你,就每天开车来你家附近,你家附近一共有八只流浪猫,有两只是金黄色的,很挑食,吃了湿粮之后就再也不肯吃别的什么了,我会摸它们的肚皮,直到看见你的车子,然后我就逃跑了。”他一口气说,嘴唇是颤抖的,瞪着眼睛,而莱耶斯完全愕然。


“为什么你不直接来,找我?”莱耶斯艰难地问。


“因为我怕你只想上床。”麦克雷把脸埋在了双膝之间,“你从来没说过爱我,或者其他什么的。但这关系维持了十年……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,加比,但我不知道,如果你只想上床,只想……”他一定又哭了,“我也可以的,为什么到现在我还觉得如果你只想要性我也可以接受?”


莱耶斯盯着颤抖的麦克雷,“我以为,你知道我爱你。”


麦克雷猛然抬头,这回换他震惊地看向莱耶斯。“为什么你能轻而易举地说出这句话?”


“因为我他妈的爱你爱了十年,”莱耶斯一字一句地说,“你以为我想和你上床是为了什么?你以为我揪着你这个小崽子早起锻炼是为了什么?我四十五岁了,麦克雷,我大你十五年,我会比你先走,如果我再不好好健康生活,我就,我就……”他叹了一口气,把麦克雷抱进了怀里,“我以为你全都知道。”


麦克雷强忍着眼泪,将他一直抱在怀里的诗集放在膝盖上,翻到扉页。“这回我不用自己写,致加布里尔了,”他说,“我告诉了所有人,这全是写给你的。”莱耶斯望了过去,只见扉页上清晰地印刷着一行铅字“送给我最爱的人,加布里尔·莱耶斯”。


刹那间,莱耶斯只觉得他被一团灼人的火烧成了灰烬,他急促地开口,“麦克雷,”他大声问,“你愿意和我结婚吗?我不会有温柔美丽的妻子,也不会有鬼灵精的孩子,如此一来,你愿意和我结婚吗?”


麦克雷像块木头一般呆住了,他近乎无意识地点了点头,随后,他的眼泪掉下来了,麦克雷细碎地说,“我愿意,我愿意。”他又哭又笑,说了几十遍的我愿意,莱耶斯撩起他的额发,吻他的嘴唇。

 

——FIN


等我姐化妆出门期间的随笔(……)就是,你俩结婚去吧,结婚啊,结婚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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